1.建设单位:盐城盛州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新蓝天10#-12#厂房拆除工程。
3.招标代理: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盐都区盐渎街道境内。
(2)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 8月。
(3)工期: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全部拆除工作。
(4)质量要求:合格。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并已落实。
5.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
招 标 内 容 |
建设规模 |
投资额 |
1标段 |
新蓝天10#-12#厂房拆除工程,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约-11.3万元 |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6.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8.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间: 2021年 7 月 29 日。请授权委托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1年 7 月 29 日 8:30 时至2021 年 8 月 2 日 17:30 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兆泉商务中心六楼)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联系电话:18762395599)。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 本工程保证金数额为70万元(含50万元安全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或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保证金专户账户信息
开户名:盐城盛州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盐城农商行营业部
账号:3209020231010000010329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原件凭证至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无息退还。
10.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21年 8 月 3 日 15:00 时。
11.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12.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评标时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盐城盛州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刚 联系人:周丹丹
联系电话:15851105775 联系电话:18762395599 地址:盐都区盛州大厦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六楼 |